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南雄市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1号),2023年11月,我局组织了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局党组审议等程序,确定了广东西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韶能集团韶关宏大齿轮有限公司2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向省申请奖补资金。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42号),我局制定了韶关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经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网上公示,确定了对广东西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韶能集团韶关宏大齿轮有限公司2家2023年国家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资金120万元/家,共计240万元。现将“韶关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拨付至企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拨付凭证反馈至我局中小企业局。资金拨付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韶财工〔2024〕10号)办理。
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附件1:韶关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2:韶关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5日
(联系人:叶剑锋、韩学光,联系电话:889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