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韶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工伤预防专家库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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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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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人社函〔2019〕134号
关于建立韶关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 成立工伤预防专家库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促进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的要求,决定建立韶关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工伤预防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成立工伤预防专家库,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部门推荐的专家中择优组建。 (二)根据近三年本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等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项目重点领域。 (三)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成立专家评委会,对参加工伤预防项目遴选的社会组织和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集体研究确定纳入下一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 (四)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的用款支出计划和监督检查。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组成。 组成人员:郭兴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建军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顾 健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长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科长 邹外利 市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与宣传科科长 唐明智 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主任科员 蔡红燕 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朱文峰 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工伤生育待遇核 发科科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及日常工作。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长堤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指导,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四、成立韶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 工伤预防专家库的专家负责在工伤预防项目评审中提出评估意见、在项目评估验收中提供技术支撑等。专家库的专家人数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组织管理。韶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名单见附件。 附件:韶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名单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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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伤保险科/责任编辑: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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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韶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