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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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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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人社函〔2019〕135号
转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 “护航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现将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0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067号)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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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养老失业保险科/责任编辑: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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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06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