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担复〔2018〕1号
佛山市金融局:
你局报来《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同意佛山汇银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换发经营许可证备案的请示》(佛金担〔2017〕1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6〕2号)规定,经核,佛山汇银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符合换发五年期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条件,同意备案。
省金融办
2018年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金担复〔2018〕1号
佛山市金融局:
你局报来《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同意佛山汇银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换发经营许可证备案的请示》(佛金担〔2017〕1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6〕2号)规定,经核,佛山汇银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符合换发五年期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条件,同意备案。
省金融办
2018年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