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通信管理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建设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改革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事项已覆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不含需专业部门会签企业资质)、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许可,以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领域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附件1)要求,我省将分阶段实施建设企业资质许可(备案)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全覆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2019年1月1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审批的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重新核定等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审批。
(二)2019年3月1日起,各地级以上市需会同交通运输、水务部门会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审批。
(三)2019年3月1日起,尚未完善建设企业资质许可(备案)电子化申报审批工作的部分地区(部门)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备案)电子化工作。
二、电子化申报要求
(一)申请电子政务服务卡。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建设行业信息和技术应用服务”(网址:http: //113. 108. 219. 40/Ucard ),免费申请电子政务服务卡。
(二)登记企业及人员信息。企业持电子政务服务卡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下称“三库一平台”,网址:http://113.108.219.40/Approve),填写本单位信息及在职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的电子文件。
(三)提出资质许可申请。企业登陆“三库一平台”网上办事平台,填写申请内容、制作申请表并按资质标准要求上传电子申报材料,通过系统预检后网上提交申请。实行电子化申报后,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三、电子化审批
(一)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会审的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三库一平台”向会审单位电子征询会审意见,联合审查和作出决定。
各市、县(区)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务部门会审的事项,参照省级电子化审批工作要求在“三库一平台”办理审批。
(二)尚未完善建设企业电子化申报审批工作的市、县(区),须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备案)电子化申报审批的要求,完善人员、设备配置等条件,与全省同步实施建设企业行政许可(备案)电子化审批工作。
四、技术支持
(一)建设企业资质许可(备案)电子化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为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有关“三库一平台”审批的权限设置、电子申报、电子审批(含会审)、公示公告等系统开发和维护工作,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系统做好对接。有关电子化申报审批的技术问题请径向该中心联系解决。
(二)请需参加电子化申报审批技术培训的省、市主管部门,各派1至2名审批工作人员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15:00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2楼会议室参加业务学习(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2楼),并于12月7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参加人员报名回执》(附件2)。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 号)
2.参加人员报名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联系人:汪明源,联系电话:020-83133642,传真:020-83133517;省建设信息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7259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