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机构:
为落实《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进行管理标杆培训计划试点的实施细则》,推动“倍增计划”企业管理标杆培训计划有效实施,助力我市实体经济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改造能力,增强我市“倍增计划”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韶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我局决定对外公开遴选韶关市“倍增计划”企业管理标杆培训服务机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依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整合,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要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和“为中小企业升级提供有针对性服务”精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意见》(韶府〔2018〕49号)和《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力度的实施细则〉等四项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工信〔2019〕20 号)附件4《关于对列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质企业进行管理标杆培训计划试点的实施细则》。
二、征集对象
有相应资质、经验和业绩的培训服务机构,能为试点企业量身定作现场改善辅导及实务培训方案,提升试点企业管理水平和降本增效能力。
三、申报条件
申报韶关市“倍增计划”优质企业管理标杆培训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韶关市辖区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韶关辖区内办公且有固定的办公和培训场所及设施;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业务范围须有企业管理咨询、培训、辅导等;
5.有固定管理顾问团队(拥有海峡两岸或海外顾问优先);
6.近年具备承接政府同类项目服务的经验,并取得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7.培训效果和过程曾经过官方媒体宣传播放;
8.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9.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行业竞争力和优势等);
2.机构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3.近两年服务同类项目的经验及业绩材料(包括且不限于:领导批示件、相关表彰文件或经验推广材料;与企业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培训PPT资料、实施方案、课程表、课堂图片、培训总结;企业反馈接受培训后在降本增效等方面产生效果的证明资料等);
4.培训人员资质,管理顾问团队的资质和经验介绍(包括且不限于顾问或专家聘请书、聘用服务合同;中心员工学历复印件、工资发放表册等);
5.2018年度会计报表;
6.韶关市“倍增计划”企业管理标杆培训计划可行性方案(其中包含培训费用明细计划,单个企业培训费用不超过30万);
7.办公、培训场所及设备照片;
申报机构须提交以上资料纸质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五、工作安排
请有意愿申报的机构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技改创新科,我局将按相关程序确定此次“倍增计划”企业管理标杆培训服务服务机构。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19日
(联系人:韩学光,联系电话:8891700,邮箱:sg88917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