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建字〔2024〕129 号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税务局、韶关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 号)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推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集成办、高效办,按照《关于做好韶关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 年重点事项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韶政数函 〔2024〕92 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韶关市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韶关市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 年 12 月 25 日